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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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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8-110243
- 處分日期
- 2019/12/03
- 違規日期
- 2019/1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嘉毅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TJ-389車輛經目視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1月14日9時31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12月2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西岐里順帆路九七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