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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48
- 處分日期
- 2025/02/19
- 違規日期
- 2024/1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00區00路一段00號設廠,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局檢視相關錄影資料,該廠113年11月7日14時37分有逸散粉塵於空氣中情形,本局續於113年12月23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查證,經該公司人員確認113年11月7日爐石運輸車於貯存倉卸料時操作不當造成倉內壓力過高,致使粉塵未能有效收集由袋式集塵器排氣孔逸散至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23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經本局於113年12月23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時,現場已無污染情事,爰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仁德里中山路一段六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六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