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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1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違規日期
- 2019/12/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龍門路**號承造「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前棟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12月6日10時整派員前往上述工程周界外勘查,查獲貴公司於工程區域內露天燃燒紙箱,且未設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露天燃燒紙箱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后庄里庄內巷一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門路51號「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前棟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