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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風企業社

文號
22-111-12007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2/16
違規日期
2022/07/0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7月3日0時37分前往本市八德區大福里桃德路480號1樓(市招:OHCA餐酒館)稽查,現場見有客人手持麥克風歌唱,查臺端未登記申請本市「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歌唱業」許可證,依桃園市政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8時止,不得從事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使用行為致妨礙他人環境安寧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大福里桃德路四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桃德路480號
統一編號
912981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