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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08
- 違規日期
- 2022/06/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經本局111年6月2日執行稽查結果,查核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96-9A)即時追蹤系統行車軌跡於111年2月9日關閉,系統記載為拔除電源之異常,最後位置紀錄位於本市外埔區,且111年2月10日至2月14日皆未有行車軌跡,惟該清除車輛卻經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於111年2月14日11時40分停放於高雄市轄內。查貴公司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有切斷電源或中斷通訊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東里文明路三一巷四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