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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宗冠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4-099-04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04/16
違規日期
2010/03/24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責令於文到30日內取得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核可文件,屆時不改善者,得命 貴公司停工或停業。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6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六三巷四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
統一編號
130060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