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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二廠

文號
20-113-08004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28
違規日期
2024/07/1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所屬排放口採集異味污染物分析結果濃度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200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業街5號
統一編號
226366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