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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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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50105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違規日期
- 2022/05/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自動倉庫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056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0年3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二四四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四小段3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