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明光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明光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1003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1/13
違規日期
2019/11/2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原物料及產品未每日紀錄使用量及產量,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原物料及產品應每日紀錄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二二巷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22巷9號
統一編號
528920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