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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50030
- 處分日期
- 2025/05/26
- 違規日期
- 2025/04/2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限至114年4月24日止,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出展延申請致該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惟現場仍持續運作(貯存)第2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現場結餘量統計至114年4月29日,「三氧化鉻(鉻酸)」運作濃度95至100%共計150公斤(共計六桶,每桶25公斤),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權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