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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八田畜牧場
- 文號
- 30-114-01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10/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7條之1
- 罰鍰金額
- NT$19,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09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87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640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600元整,本局於113年11月2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32)限期113年12月24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2月2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拔子林段三四地號,拔子林段三五地號,拔子林段三六地號,拔子林段三八地號,拔子林段四○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拔子林段34、35、36、38、40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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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