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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60046
- 處分日期
- 2017/06/23
- 違規日期
- 2017/05/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818-TR)已六個月以上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最後回傳日期為105年10月7日),惟清運機具當週如無啟動,事業亦應於次週星期五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審驗機關報備而未報備,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會結里河堤路三段四五七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會結里會結路九之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