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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建畜牧場

文號
30-107-07005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7/27
違規日期
2018/04/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76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位於臺中市**區**路**號從事養豬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水污染排放許可文件(管制編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號),本局於107年4月18日22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查獲貴場畜牧廢水未依規定妥善收集處理逕行繞流排放至廠房後方溝渠(非屬合法放流口),續經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已超過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68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貴場應於107年8月2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限改日期:107年08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本案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65-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