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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40028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違規日期
- 2017/01/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106年1月7日陳情有不明藍色廢水污染溝渠及溪流情形,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6年1月9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前往稽查,經查發現係貴公司貯存廢水之槽體滲漏致廢水流入廠區雨水排水溝,再經雨水排水溝流入地面承受水體(道路側溝及溪流),惟滲漏時貴公司未予以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里中興路四段三七二之二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