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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54
- 處分日期
- 2022/04/28
- 違規日期
- 2022/04/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博鑫工程行之負責人,查臺端租賃本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1343、1344、1345、1346、1347、1348、1348-1、1348-2、1349等9筆地號土地,並於前揭土地上堆置土石方,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日、4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量測土石方堆置體積約為29164.7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即博鑫工程行)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命臺端(即博鑫工程行)堆置場停工限改日期:111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中新里大鶯路一四八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1343、1344、1345、1346、1347、1348、1348-1、1348-2、1349等9筆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