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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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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第一三三期新寮(三)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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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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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5/03
- 違規日期
- 2022/03/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30日執行營建計畫提報稽查,發現該會辦理本市安南區「臺南市第一三三期新寮(三)自辦市地重劃工程」(管制編號:D109D68001-1)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網),扣10點;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扣10點;四、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西賢一街二四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公親段、佃南段、原西段、長安段、長溪段、原佃段、總頭段、鎮安段共659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