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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17
- 處分日期
- 2021/01/11
- 違規日期
- 2020/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6日14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23之1號稽查,查貴公司從事油漆化學製造(主要產品烤漆塗料),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49-03號),現場設備及防制設備均運轉中,惟未依許可相關規範操作(如: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計超過可判讀範圍、洗滌塔(A002)及吸附設備(A004)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棄物處理量及用電量......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一段123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