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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4-030003
 
            
            
            
                
- 處分日期
 
                - 2015/03/03
 
            
            
                
- 違規日期
 
                - 2015/01/13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區內「台北港第二散雜貨儲運中心-後線興建工程第一期東10、東11號碼頭砂石船卸接收、轉儲、發貨系統與公用設施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3FN2006-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