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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1/21
- 違規日期
- 2024/11/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查獲現場違規情形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如下:1.暫存槽2(T01-16)連接至酸化槽(T01-14)間管線增設一多餘三通管連接至反應槽(T01-03)。2.反應槽(T01-03)增設一多餘排水孔,管線連接至陰井3(T01-04)。3.反應槽(T01-03)連接至酸化槽(T01-14)間管線增設一多餘三通管連接至調節槽(T01-0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榮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榮路17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