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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8/05
- 違規日期
- 2020/08/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4號),然該許可證並未准許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貴行於臺南市安南區和農段9、9-1、9-4地號土地,貯存廢棄物,以此方式非法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里郡安路三段二三六巷二一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22巷373號(和農段9、9-1、9-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