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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3-109-120009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2/10
違規日期
2020/11/1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一般違規),指定產品名稱:VINATA酒好皂禮盒,製造日期:2019年2月18日,包裝體積比值:1.27,層數:1,超過管制標準值,不符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1段4號1樓
統一編號
037871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