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 文號
- 34-103-030001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03/11
- 違規日期
- 2014/01/2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令貴院南部生物技術中心於收到裁處書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35條第8款暨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
- 統一編號
- 0381120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