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6-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7/20
- 違規日期
- 2017/06/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情形4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親水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排水(灣新橋上、下游段右岸)治理工程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