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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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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違規日期
- 2021/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頭份廠(管制編號:K72A4488)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本局於110年10月5日至該廠稽查,查110年9月1日至同年月22日期間,該公司頭份廠未取得再利用許可資格逕行收受恆誼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K7200924)提供之廢棄物廢硫酸C-0202作為原料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