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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3/12
- 違規日期
- 2024/1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9日至本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後方圳溝勘查,稽查時見有一PVC管線正排放微白色廢水,現場取水檢測水質pH10.4,查該管線為貴公司之作業廢水排放管線,廠內使用氫氧化鈉清洗容器,作業廢水雖經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含油脂微白色鹼性廢水,排放至廠區後方圳溝,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榮里新南路一段三○五巷五弄一之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之3號2樓(鵬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