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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6-120002
- 處分日期
- 2017/12/25
- 違規日期
- 2017/11/07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業以106年3月6日府環土字第1060157332號函,原則同意貴公司106年2月20日(106)育字第1060220001號函所提送育昇加油站(西港區下宅子段1460-0002、1460-0003、1460-0004共3筆地號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調查及評估計畫畫書定稿本,執行期程至106年8月6日止,另本府再以106年8月9日府環土字第1060710100號函同意106年7月26日106育昇字第106072601號函申請展延提送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場址調查及評估計畫成果報告提送期限至106年11月6日。惟貴公司於106年11月6日育環字第106110601號函送前項成果報告,經查未隨函檢具前開成果報告至本府環境保護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補正提送貴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場址調查及評估計畫成果報告。限改日期:107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8條第2項第1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二四號之七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中州2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