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違規日期
- 2022/1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林口文化店為產生廢棄食品之超級市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十一)之事業,經查發現申報110年9月至111年7月其他綜合商品零售作業程序(470009)產出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D-0199)之產出、貯存、清除量與實際情形不符;未申報111年8至11月其他綜合商品零售作業程序(47009)產出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D-0199)之產出、貯存、清除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華齡街一七五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華齡街175號2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