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100018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違規日期
- 2023/05/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29日派員至貴廠採樣進行煙道無機酸檢測,貴廠從事半導體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半導體製造程序-晶片製造程序(M01)」現場製程皆作業中,排放管道(P001)檢測結果處理效率(削減率)為鹽酸0%、硝酸0%、磷酸38.2%及硫酸21.4%,皆未達80%,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操作條件(處理效率應大於80%)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坪里梅獅路二段五七八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578巷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