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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8/14
- 違規日期
- 2018/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租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地號土地堆置木屑,並作為肥料再利用程序使用,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露天堆置木屑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7年8月31日前將場區露天堆置木屑設置適當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露天堆置木屑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1333-00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