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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16
 
            
            
            
                
- 處分日期
 
                - 2017/07/18
 
            
            
                
- 違規日期
 
                - 2017/06/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26日9時5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稽查時會同該公司人員於該公司下風處周界外,位置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6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5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並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審酌貴公司違反本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甚鉅,本局加重處以新臺幣70萬元整罰鍰。
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並請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周界星科路旁(地點:后里區牛稠坑段七星小段2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