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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18
- 處分日期
- 2018/03/26
- 違規日期
- 2018/01/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管制編號:R9701341)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經查貴廠107年1月27日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監測數據,發現於17時6分至22時12分間共計44筆不透光率6分鐘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累積時間達4小時24分,已超過4小時。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之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1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