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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49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違規日期
- 2020/07/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003之管道異味稽查檢測,稽查時前端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E013)運作中,其管道異味檢測結果為5,500,已超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審酌認定,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故本案依法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里太平東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里太平東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