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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0/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109年9月至110年2月網路申報廢棄物區間,有如下違規事項:000004廢氣處理程序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109年9月申報產出量為0.4公噸/月,已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0.231 公噸/月之百分之十,上述情形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實踐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實踐路1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