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1-105-120084
- 處分日期
- 2016/12/15
- 違規日期
- 2016/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86年10月出廠的**-9511號自用小貨車,於105年12月13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340巷156號前往北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2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340巷156號前往北方向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