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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信行

文號
21-105-12008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5
違規日期
2016/12/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6年10月出廠的**-9511號自用小貨車,於105年12月13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340巷156號前往北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2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安北路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340巷156號前往北方向
統一編號
2571947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