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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春商行

文號
44-113-03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03/15
違規日期
2023/12/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商行於112年12月間收受彰化縣福興鄉番花路一段臨566號「宏傢行」產出之廢木材,清運至本縣銅鑼鄉西崗段688地號「雄舜企業社」,惟查該商行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該廢棄物流向(未有聯單及營運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南港里南勢山三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銅鑼鄉西崗段688地號
統一編號
8848735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