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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14
- 處分日期
- 2019/12/13
- 違規日期
- 2019/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位於本市觀音區之「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1、3、6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統包工程 (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H106HC8001-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18點,詳細說明如下:(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二)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四樓、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1、3、6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