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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40041
- 處分日期
- 2021/04/29
- 違規日期
- 2021/0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7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5日前往貴公司太子廠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1791製程M03之廢水廠防制設備之排放管道P007正常運作中,本次採樣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公司以環保署公告方法採樣,檢測結果為733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8<h≦50公尺)標準值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7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五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4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