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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誠建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2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2/01
違規日期
2017/11/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1月6日至貴公司「頂誠建設有限公司新甲段店鋪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林森四路二三三號五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新甲段1202地號等4筆
統一編號
5389878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