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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3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違規日期
- 2018/03/0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丙烯酸丁酯」於107年1月10日、1月23日各使用1000公斤,1月24日使用1500公斤、1月26日使用500公斤及「醋酸乙烯酯」於107年1月17日使用19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2月10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即107年1月)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所使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