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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清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文號
20-108-0800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04
違規日期
2019/04/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4265-05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30日派員稽查時,蒸餾作業區(E101)及冷凝設施(E104)運作中,經查廢氣焚化爐(A101)操作溫度僅460度,與許可核定值600度~800度不符;另現場發現新增3套蒸餾作業區,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並列污染源;前述缺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法告發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8年8月2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五路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五路26號一樓
統一編號
9741378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