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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34
- 處分日期
- 2020/08/19
- 違規日期
- 2020/05/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大甲廠)領有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 (苯氧基磷酸三聚體製造程序) (M09)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19-03號),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大甲廠)執行稽查作業,於排放管道P901進行異味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管道異味測值為130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小於且等於18公尺之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0月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一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