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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33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違規日期
- 2020/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3月29日7時47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港埔段1472、1473地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港埔三路及港埔三路139巷交叉口,廠區大門前)發現廠內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堆放資源回收物及雜物(廢寶特瓶、廢鐵、廢塑膠、廢紙等物品),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火災情事,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松興路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港埔段1472、147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