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馬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9-030001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違規日期
 - 2020/0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B-8936)載運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十班坑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興隆里隆頂街與華興街路口
 - 統一編號
 - 0480833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