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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違規日期
- 2018/05/17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振平街與德育路二段131巷交叉口從事鴻灃建設環南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現場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5.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日間營建工程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依同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限期於同年5月16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9.7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振平街與德育路二段131巷交叉路口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