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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違規日期
- 2017/1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清除車輛(車號:689-Y9)於106年12月19日16時35分載運鋁製之浪板、軟網及烤肉架等(廢金屬),經資源回收廠認定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由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違反該廠進廠相關規定,貴事業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榮成三街二○號七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 號 (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