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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旻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5-111-11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08
違規日期
2022/09/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9月30日派員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該場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貯存區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分區貯存寬度、長度不符規定,且未設貯存專區妥善綑綁措施,另巡查場區周界未見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再查該場區各類回收物(廢鉛蓄電池、廢塑膠容器、廢紙及廢鐵...等)均未依規定妥善分區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本局111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查察,貴公司領有本局同意之「未達一定規模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站登記(高市環局衛字第10945518100號)」,從事廢鐵容器、廢鋁容器、廢塑膠容器、廢乾電池、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等回收,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貯存區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分區貯存寬度、長度不符規定,且未設貯存專區妥善綑綁措施,另巡查場區周界未見排水與污染物截留設施,再查該場區各類回收物(廢鉛蓄電池、廢塑膠容器、廢紙及廢鐵...等)均未依規定妥善分類分區貯存,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武慶三路一三二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武聖段121、122地號
統一編號
8432672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