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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4/06
- 違規日期
- 2019/11/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1月15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林路○○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印刷業務,現場於印刷機旁排水溝內發現有藍色油墨廢水(液),經流入廢水收集井後並未妥善處理,直接由抽水泵浦將廢水台出廠外排水溝,經查貴公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印刷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二四八巷五弄五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15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