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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7/14
- 違規日期
- 2022/06/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至旨揭地點查察,釐清貴公司廠區內廢塑膠來源,據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貴公司廠內堆置之廢塑膠非全來自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經判定現場廢塑膠係屬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貴公司未依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進行廢塑膠再利用,該行為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1項4款規定;另貴公司提供千弘環保公司土地非法處理廢棄物,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1項併同法第46條1項4款規定,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16條規定,廢止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班一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長安里科班一路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