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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違規日期
- 2022/08/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環科廠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33號),經本局勾稽資料違反規定事項如下:(一)本局於111年8月15日勾稽貴事業環科廠110年8月至111年7月期間,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IWMS)申報資料,事業廢棄物代碼:A-9001、C-0202、D-2507、D-2601、E-0217之申報數值未達質量平衡。(二)一樓廠區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雖標示貯存日期及數量,惟與IWMS系統申報貯存量資料不相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