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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違規日期
- 2023/06/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6月2日16時20分前往稽查,於周界發現貴公司於公司廠區(永康區竹行段745地號)空地燃燒廢木材產生粒狀污染物,且現場未裝置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逸散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環工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東路398附近(王行路1060巷55弄88號隔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